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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两创办、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两创办、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90号)精神,加快推进市场创业创新活力提升,鼓励和促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在我市落地发展,规范我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市经信委会同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