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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现将我局2017年11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12月主要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11月主要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方面。一是深入实施“甬优桥行动计划”,11月16日召开就业实践校企对接大会,全国100家应用型大中专院校、我市500家以上的就业实践基地及企业对接交流,并建立实践合作。二是研究制定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争取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
(二)社会保障方面。一是继续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前相关准备工作,确定长护险实施细则、评估办法、招投标方案等配套文件,并与财政对接长护险招标事宜,确保年底前正式实施。二是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继续研究明确“两民”单位参保管理有关问题,征求部分地区意见,与教育、卫计部门进行会商;向分管市领导专题汇报“非事业人员”参保衔接及省属部属单位要求参保有关情况;继续做好“非事业人员”参保衔接前解释及维稳工作。三是做好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上解测算,并向市政府作书面报告。四是会同市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全市工伤预防暨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专项督查工作。
(三)人才人事方面。一是认真做好举办2017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人力资源与经济协同发展研讨会、全国人事人才科研工作交流会三项活动的筹备工作,完成方案制定,并拟向市分管领导汇报活动方案和各项工作安排进展情况。二是做好《宁波市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汇报对接工作,进一步明确专家界定和分类,以及发文时间和发文主体。部署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验收工作。三是做好2017年度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留学人才、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宋越舜常务副市长审定。四是做好提前考录2018年公务员工作,召开全市公务员考录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发布2018年公务员招考公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五是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实行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144号),举行2017年市直机关“以师带徒”结对仪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对“以师带徒”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六是军转安置方案提交市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做好填报志愿、面试、定职定位、岗前培训等工作。
(四)维权维稳方面。一是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工作,做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执行。按照省里要求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4元。二是按照全省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通知要求,指导督查海曙区、奉化区无欠薪试点申报创建工作等相关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三是做好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维稳安保,启动二级橙色响应。做好值班和会商工作计划并上报,落实三日一会商制度。通知县市区人社局做好相应维稳安保启动,做好会商日研判上报,重点关注各自辖区内老信访户动态,做好稳控工作。
(五)自身建设方面。一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11月14日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帮助大家更深一层领会十九大的精髓要义。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展示新风采”微型党课比赛、“百名党员上讲台”和“戴党员徽章、亮身份”等活动。二是开展年度工作督查和明年工作思路调研。
二、12月工作计划
(一)就业创业方面。一是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做好相关政策配套细则起草工作。二是推进一体机在基层服务网点的部署应用,加快一体机新功能开发应用和多部门间数据共享,力争年底前完成安装500台自助一体机目标。
(二)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印发“两民”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启动首批单位参保。二是落实市领导关于省属部属单位参保有关意见。三是指导各地做好老农保清理工作,确保年底清零,并开展常态化管理。四是做好长护险招标工作,为长护险实施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正式开始实施长护险。五是做好大病保险新一轮招标工作,确保明年大病保险正常运行。
(三)人才人事方面。一是做好12月7日-8日2017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人力资源与经济协同发展研讨会、全国人事人才科研工作交流会三项活动的组织工作。二是做好《宁波市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法核、意见征求等工作,力争12月底前出台,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三是组织我市重点企业、留创园和高校参加于12月18日-21日召开的广州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四是开展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2018年度目标考核方案调整准备工作。
(四)维权维稳方面。一是启动第四届互联网大会维稳安保一级红色响应。二是继续做好“非事业人员”等相关群体维稳工作。
三、拟邀请市领导出席的会议和活动
拟于12月7日-8日在宁波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举行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和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7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人力资源与经济协同发展研讨会、全国人事人才科研工作交流会,我们拟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12月7日晚上国家人社部傅兴国副部长一行的招待晚宴;12月8日上午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拟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12月7日上午大赛决赛开幕仪式并致辞,12月7日晚上出席市政府招待国家人社部傅兴国副部长一行接待晚宴,12月8日上午出席研讨会并为大赛决赛二等奖获奖项目颁奖;拟请分管副秘书长出席研讨会并为大赛决赛三等奖获奖项目颁奖。
四、需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
1.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