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人才开发国际化、治理体系法治化、管理服务信息化这一重点,深入推进“法治人社、智慧人社、和谐人社”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取得“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主要指标完成良好。截至10月底,省厅考核10项指标中的6项指标已提前完成,4项指标进度均在94.5%以上,年底前均可完成目标任务。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的“方便群众看病购药”指标已基本完成,参保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刷卡就医结算。市政府考核12项考核指标中的6项指标已完成,5项指标执行进度也在90%以上,1项指标正按全年计划推进。2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4.6%和99.8%。局年度主要任务33项指标中的18项指标已提前完成,4项指标正按全年计划正常执行,7项指标进度均在90%以上。从数据上看,大部分任务指标都能与时间同步,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重点改革稳步推进。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前期调研论证和政策框架制定,拟定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意见,成功承办全国长期护理保险部分试点城市工作座谈会。完成65.2万外来务工人员社保政策与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并轨。分类分批完成部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和部分机关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省系统社会化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养老待遇调整,市级统筹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达达到2487元,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达到22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市区和各县(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积极开展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业务试点,并完成招标工作。制定实施《宁波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计划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
(三)助力发展有为有位。出台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意见,筹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和伯乐人力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发布《宁波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成功举办中日人才技术合作和中意时尚产业发展论坛、人才科技周等系列引才引智活动。申报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7家,26个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获人社部资助,连续三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制定实施《2016年度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人才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扎实推进“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实施全国首个职业技能培训地方性法规及两项配套政策,积极实施市技师学院迁建项目考察调研、实地论证和立项工作,首次发布《宁波市技能人才发展指数报告》。打好社保降费“组合拳”,预计全年为企业减少社保缴费成本26亿元。扎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人社政策统筹工作。
(四)人事管理从严从实。完成1867人(占符合条件人员总数的95%)县以下机关人员职级晋升工作。扩大公务员“双对”考核范围到县局级干部。从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制度、人员调动及相关人员选拔任用程序,人事管理更加完善。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框架方案,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市级机关津补贴发放进一步规范。配合国资委完成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上报工作。完成417名军转干部安置部分随军家属就业工作。
(五)维稳维权有力有效。围绕“筑牢环杭护城河”目标,全力做好G20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峰会期间宁波零上访目标。突出抓好劳动关系系统性治理,制定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企业转型升级劳资纠纷预防处理意见、劳动监察执法指导意见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简易处理办法等配套办法,成立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处置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6万件,仲裁调解1.99万件,调解率达到85.7%。
(六)公共服务创新突破。围绕“三梁八柱两体系,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人社信息一体化建设。目前,人社云平台已基本建成,网络平台完成升级,数据中心基础信息库上线运行,自助服务平台建设正试点推进之中,信息一体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发放社保卡782万张,今年11月1日起市区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从明年1月起人社所有缴费及待遇领取均通过社保卡来实现。大力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建设,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与社保卡统一认证平台实现对接,116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实时运行并纳入电子监察平台,前10月全市办件量达到82.4万件(市本级46万件),全省人社系统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实行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实施自助服务一体机全覆盖计划,153个乡镇街道年内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12333服务热线来电咨询量达207.1万人次,同比增长15.4%,评价满意率达98.8%。
(七)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编制发布全市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答题等活动。认真抓好市委巡视组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和省、市相关医保基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公款及社保基金存放银行招投标等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人员请休假等制度,内部运行进一步规范。合并组建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经办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工作思路
“十三五”是宁波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力争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关键时期,人社部门面临的形势变化之快、风险挑战之大、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特别是当前存在的人才支撑力不强、民生保障力不足、公共服务力不优等短板,倒逼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攻坚,树立人社事业发展新优势,找准推动宁波转型发展新方位。2017年,总的工作思路是:围绕“补短板、促改革、创新优”主题,坚持以加快信息化建设为牵引,全面推进人社“十三五”规划落实,全力推动重点改革攻坚、重要任务完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努力为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做出新贡献。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重点推进七项改革:一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出台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分步解决重度失能人群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服务保障问题。二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体制。出台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和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等相关配套政策。三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非事业单位参保衔接处理意见,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四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建立优秀专技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开展优秀人才评价试点。五是实施外籍人员引才引智工程。建立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政策机制,积极争取外国人才就业计点积分和来华签证改革试点,做大做强重大引智平台,提升人才服务国际化水平。六是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出台城乡一体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均等化。七是开展创业型县(市)区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各县(市)在全员创业活动程度、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创业促进企业成长、整体创业环境(氛围)方面有质的跃升。
(二)做强人才服务发展能级。围绕“中国制造2025”试点,做强人才支撑“三个能级”。一是做强引才引智平台能级。深化市(县)共建引才引智平台机制,加快推进北仑区国家引智示范区、海曙区宁波与芬兰全面合作平台、江北区中乌新材料技术联合研发应用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完善“海外工程师”政策,探索建立研究型科学家、教授和研究员等人才引进机制。推广江北留创园“蓝野模式”成功经验,争取国家科技择优资助和各级留创园项目资助。实施“551”高技能引才集聚计划,大力引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紧缺的“高精尖缺”人才。二是做强育才用才平台能级。加快推进大创园、留创园、博士后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155”公共实训基地、宁波技师学院迁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三大平台”以及各类创业孵化器建设,着力增强宁波人才科技周等特色品牌效应,深入实施制造业人才提升培养计划和领军拔尖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终身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秀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三是做强服务保障平台能级。落实《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提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引领、撬动作用,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开发职称管理、专家管理系统,完善人才生活服务“3H工程”,形成人才评定、服务保障一体化体系。
(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建设民生幸福之城,着力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民生幸福感:一是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以两项改革为切入点,调整完善我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出台失业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计划,启动技能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就业创业政策制度体系、平台支撑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就业创业在宁波”品牌。二是提供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加强电商产业、快递物流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未参保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参保扩面工作,确保本市户籍人员各类养老保险(障)达到94%以上。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医保历年账户使用范围,探索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落实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要求,积极探索保险公司承接社保经办业务等创新模式。修订社会保险内控细则、监督检查办法、业务权限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电子初审、电子复核、电子审批和分级审批,开展“滴管式”、“点穴式”检查,确保基金安全。三是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落实市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处理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问题。以争创省首批“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为牵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快建立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基层调解力量和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稳慎推进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劳动纠纷调处能力。
(四)加快人社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智慧人社为核心,“三高”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高质量推进信息一体化建设。按照既定的“两步走”目标,年底前完成信息一体化主体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六个一体化”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为智慧人社建设打好基础。二是高起点推动智慧人社建设尽早破题。持续深化信息一体化建设成效,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挖掘和分析不同业务领域数据间的内在联系,着手规划打造更科学更智能更精细的辅助决策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三是高标准落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将“互联网+”思维充分融入到信息一体化建设中,深度挖掘人社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破解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
(五)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以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为突破口,“三措”并举打造“看不见和全天候”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一是“三办”增加服务形式。推广“柜员制”经办,加强一线授权缩短办理时限,实现马上办。拓展网络和微信、手机APP等移动端办理范围,实现网上办。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向基层延伸,扩大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范围,实现就近办。二是“三化”修好服务内功。以“一库三平台”建设为牵引,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实现人社服务标准化。加强阳光政务建设与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数据共享和深度融合,推动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实现人社服务信息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阳光政务知晓度和使用率,实现人社服务品牌化。三是“三拓展”丰富服务手段。通过探索与政务服务网平台数据对接新模式,完善网络办理、自助办理和移动端办理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功能。通过扩大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更多权力事项、服务事项上网运行,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通过挖掘、整合、共享阳光政务系统数据,推动更多业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使办事群众有更好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