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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7〕40 号)精神,经审核,642名已录取人员符合学费补贴补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9月4日至9月8日,共5天。在公示期间,对本次学费补贴申请对象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及信函等方式向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21
电话:0578-87117241;83867573(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学历学位部)
附:2017年宁波市企业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名单(已录取)
2017年9月4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学费补贴政策公示名单(已录取人员).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