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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11月主要工作情况
1.就业形势保持平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7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131.9%;发放各类创业担保贷款5.77亿元,同比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率1.85%;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场单位数7.8万家,提供岗位121.94万个,求职人数59.57万人次,求人倍率2.05,同比分别下降7.34%、7.81%、22.14%,0.32。
2.成功举办2018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暨人才与区域经济发展研讨峰会。国家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人社厅和部分省市人社部门分管厅局长以及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活动,国内人事人才研究机构、人力资源研究机构、全国各地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等院校、人力资源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余名嘉宾代表与会。
3.赴长春、武汉、哈尔滨、杭州、厦门、重庆、西安等国内城市举办“我选宁波、我才甬现”校园招聘会。共组织241家企业参会,提供岗位1285个,需求人才7720名,吸引3309人进场洽谈,达成初步意向951人。
4.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实施细则》。举办2018年宁波市专家服务产业转型提质暨专家海曙行活动。来自10余个全国行业权威信息咨询研究服务机构、省内外高校的30余位专家教授齐聚海曙,助力宁波服装产业转型提质,并重点围绕发挥专家人才作用、服务海曙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5.研究制定帮扶民企推进社保降本减负举措,开展“连心企业、倾情服务、促进发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以三送三促为主题,局领导定点挂钩40家民企开展精准服务。
6.召开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暨扶贫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推进情况,部署开展社保精准扶贫主题宣传等工作。
7.组织军转干部报名咨询、填报志愿和面试,公布考试考核结果和各单位接收名单。指导各区县(市)和市级机关各单位做好军转干部定职定位工作。
8.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做好各部门考核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汇总梳理49家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173个考核项目(体系外考核140个),保留考核项目70个,清理71个,考核事项减少50.35%。
二、2018年12月工作计划
1.出台《关于宁波市集聚全球青年才俊打造青年友好城的实施意见》,围绕“青·英”“青·归”“青·创”“青·苗”“青·匠”等五方面人才完善政策体系。
2.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能强市的实施意见》。
3. 会同市税务局推进城乡“两费”移交、人社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及灵活就业人员系统建设,确保明年1月起征收体制调整顺利过渡。
4.开展第三代社保卡全省试点首发,实现宁波人社APP、合作银行APP、平安一账通、支付宝、微信等11个渠道申领电子社保卡,通过电子社保卡可查询社保信息及办理银行相关业务。
5.开展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2019年度目标考核方案调整准备工作。
6.做好建档立卡人员来甬稳定就业和台账整理相关工作,迎接省东西部劳务协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