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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18年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名单的公示
  • 来源:人才开发处
  • 发布时间:2018-12-0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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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34号)的有关规定,经园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校验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宁波江北人力资源产业园为宁波市2018年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现向社会公示7天(12月3日-12月9日)。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政编码:315042;  

    举报电话:89186226、83867237。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