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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洽会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19年8月28日)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4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1 | 口腔医学专业教师 | 钱 鑫 | 女 | 1994.01 |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2 | 医学美容系专业教师 | 陈芸芸 | 女 | 1994.08 | 湖北中医院大学/针灸推拿专业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3 | 体育教师 | 平凯炜 | 男 | 1993.01 | 宁波大学/体育教学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4 | 中药学专业实验员 | 汪 玲 | 女 | 1988.08 | 中国药科大学/生药学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126410,联系人:孟老师
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 0574-88126852,联系人:冯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