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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045736565094/2019-00175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名称: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告 |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有关规定,已纳入宁波市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现将宁波市区2019年第二批集中受理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为集中受理时间,受理采取预约制, 2019年12月16日起可预约电话,预约电话为83865249。
(二)地点: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社保大厦12楼1219室。
二、申报条件
按《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所列的申请条件执行,详见附件一。
三、申请资料
(一) 符合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填写《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二) 符合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填写《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三。
附件:1. 附件一:甬人社发〔2017〕136号: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tif
2.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承诺书》.docx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