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86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摸底、拟定申报人选、职能部门审核、征求各地意见,专家审核认定等环节,产生了我市2019年度拔尖技能人才与优秀技能人才的拟培养人选,现予公示(见附件)。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从12月9日起到12月14日止,共5天。
三、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政编码:315040
举报电话:89186157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