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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核项目
(一)全国统一鉴定补考
根据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安排,针对2018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5月组织进行全国统一补考,成绩合格人员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
(二)全省统一鉴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三、四级;焊工、汽车维修工等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由人力社保部门实施,且包含一级等级的职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2018年劳动关系协调员二、三级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5月组织进行全省统一补考,成绩合格人员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详见《2019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表》(附件1)。
二、鉴定考核实施
(一)时间安排
1.全国统一鉴定补考:5月18日上午8∶30开始。
2.全省统一鉴定:理论考试时间统一于5月18日、7月29日和11月16日上午8∶30开始,结束时间以各职业等级卷面时间为准。
3.知识技能类职业采用上机考或笔试形式的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项目于理论考核当日在统一时间完成;技能操作类职业实操考核与一级综合评审项目原则上在统一理论考试后1 周内完成。
(二)申报条件
1.根据人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要求,各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附录E《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和各职业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2.参加全国、全省统考补考考生,按2018年审定的考试资格申请补考。
(三)申报须知
1.参加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的考生需个人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进行申报。
2.考生应根据申报条件和报名系统的设置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作出诚信承诺,若发现申报信息不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考生必须正确选择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白底彩色2 寸免冠电子证件近照及有关证件资料。报名信息务必经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由所在工作单位据实填写“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并审核盖章;考生完成“申报人承诺”签字后,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鉴定申报确认。
3.资格审核前,考生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报名人员可自行修改后重新报名,报名信息以考生最后一次确认为准。资格审核后,报名信息禁止修改。
4.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即视作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6.各职业一年之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自成绩审核通过之日起算);同一职业等级鉴定申请人数不足10 人的,鉴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后确定。
7.职业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初审截止日期、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1,考生申报同职业同等级鉴定的需在前一次考核成绩发布后再作鉴定报名。
三、其他事项
(一)鉴定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理论正常考试收费标准:社会人员35元/人,学生20元/人;操作正常考试收费标准详见《2019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考试操作考试收费标准》(附件2)。综合评审及推荐费为一级300元、二级180元。
补考收费标准与正常考试一致,按申报科目收取。
(二)考场监控
各鉴定机构各职业科目考场内必须设置监控,实行现场全程影像录制,鉴定实施机构必须保存影像资料,以便备查,影像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三)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5楼(邮编:315000);可乘公交136、903、3路在人力资源大厦站下。
报名受理咨询电话:83867317、83867331
鉴定收费咨询电话:83867478、89183249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06日
附件:1.2019 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表
2.2019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考试(宁波考区)操作考试收费标准
附件
2019 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表
鉴定分类 | 职 业 | 鉴定等级 | 鉴定时间 | 报名截止 日期 | 初审截止 日期 | 缴费截止日期 | 准考证下载日期 |
全国 统考补考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仅限2018 年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报考) | 4-1 级 | 5月18日 | 3月26日 | 3月28日 | 4月4日 | 5月13日-18日 |
全省 统考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4-1级 | 5月18日
7月29日
11月16日 | 3月26日
7月8日
9月23日 | 3月28日
7月10日
9月25日 | 4月4日
7月14日
10月8日- | 5月13日-18日
7月24日-29日
11月11日-16日 |
*焊工、汽车维修工、*劳动关系协调员、电工、车工、铣工、钳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评茶员、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等 | 1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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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仅限2018 年全省统考二、三级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报考) | 3-2级 | 5月18日 | 3月26日 | 3月28日 | 4月4日 | 5月13日-18日 |
注:1.带“*”职业为专业能力项目笔试或机考,机考职业将逐步替代纸笔作答;
2.7 月份各类鉴定仅对含下划线职业开设。
3.针对2018 年全省统考职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二、三级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于2019 年5 月18 日组织进行全省统考补考1 次。
4..实际开考职业、等级根据国家职业目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题库资源情况作动态调整;如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更新,以各职业新标准为执行依据;未尽事项以各职业鉴定实施方案为准。
5.如遇重大政策变动,将及时调整(取消)鉴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2019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考试(宁波考区)操作考试收费标准
序号 | 工种 | 考试类别 | 1级操作考试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全国统考 | 180 | 4-2级收费标准等同,学生120 |
2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全省统考 | 180 | 3-2级收费标准等同,学生120 |
3 | 焊工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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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车维修工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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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工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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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工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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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铣工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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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钳工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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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式烹调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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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式面点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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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式烹调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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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西式面点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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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评茶员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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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茶艺师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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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美容师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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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美发师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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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收费标准已含一次性消耗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