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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045736565094/2019-00112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名称: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现就《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各级加大技能人才支持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我市在落实各级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措施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实施技能人才补助政策,为技能人才的培养、发掘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和导向,促进了技能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产业发展,受到了技能人才和企业的欢迎。为更好激励技能人才,我们结合实际及时发布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积极对我市紧缺职业(工种)进行补贴,进一步激励和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2019年度宁波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标准)发布以及相关申报要求,重点是新目录的发布。
(一)关于新目录发布。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特别是“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在综合采集相关技能数据、高技能人才实际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分析、征求部分企业行业意见以及委托浙大理工学院专题课题研究等方式,并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实际,编制梳理了42个职业(工种),列入2019年度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此次列入的职业(工种)总体上本着“立足当年,适度超前、宁缺毋滥”的原则,旨在以此为导向,引导、激励和培养一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实现高技能人才开发与我市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的对接融合。
(二)关于申报工作。本次发布的目录及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条件、标准和要求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7〕49号)相关规定执行。期间,若目录及标准需要调整,以具体调整文件为准。
(三)明确了几个重点。进一步明确了,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除技工院校)的企业编制人员。已开始补贴人员不受次年起发布的目录影响,仍可继续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36个月,允许中途中断,但需在首次补贴计发之日起五年内申领完毕,五年后补贴资格不予保留。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方敏
联系方式:0574-89186156。
原文: | 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