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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稳岗返还(原“稳岗补贴”)政策问答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8-21 11:02     阅读次数:
索引号: 113302045736565094/2019-00187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名称: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一、企业稳岗返还适用的企业有哪些?

答: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

二、申请企业稳岗返还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企业稳岗返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或严重失信企业不得享受企业稳岗返还);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申报年度企业当年裁员率低于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度为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今后以市人社局通告为准)。

三、企业稳岗返还集中申报时间为何时?

答:2018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9月30日集中申报。

四、企业裁员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企业裁员率的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申报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00%。

2018年裁员率为(2017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8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7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00%

其中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每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之和除以12个月后的人数。例如:某企业2018年度每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加起来后的年度参保总人数为1200人,除以12个月后为100人,即2018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为100人。

五、裁员率具体怎么计算?

答: 2017年某企业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为100名职工,2018年该企业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为96名职工,则该企业2018年的裁员率即为(100-96)/100*100%=4%,大于3.8%,说明该企业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六、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如何确定?

答: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七、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如何计算?

答:是从企业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份至申报年度末满12个月以上。

八、享受企业稳岗返还如何查询和申报?

答: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登录甬派APP,点击右下方“服务”—“求职创业”—“企业稳岗返还”。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就业创业频道(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82732/index.html)—办事大厅—援企稳岗—宁波市就业管理网上服务系统—企业稳岗返还(原“稳岗补贴”)进行网上申报。

3.现场申报: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九、网上和现场申请企业稳岗返还分别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网上申报

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只需通过正确的用户账号、登录密码,按规定输入有关内容即可。

(二)现场申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十、其他事项

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沾(http://rsj.ningbo.gov.cn/)首页—资料下载或就业创业频道—互动交流中下载。

2.企业已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不能同时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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