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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郑佳莹 | 女 | 1984.05 | 吉林艺术学院戏剧戏曲学 | 研究生 硕士 | 编辑(中级)2016.12 | 象山县广播电视台2012.10公开招聘 | 象山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 管理九级 专业技术十一级 | 2016.11 | 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 | 管理九级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综合部反映。
联系电话:89387225,联系人:方芳。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商务局
2019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