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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部署启动就业创业服务百日攻坚行动,着眼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做实做细稳就业各项工作。截至9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5%,继续保持低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亿元,同比增加6%。
2.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以工代训政策,并全省范围内率先发放以工代训补贴。截至10月16日,市统筹区共有242家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460余万元,涉及企业员工4300余人。与市消防支队共同举办全市专职消防队技能竞赛暨“消防救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启动仪式。
3.巩固“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对接成果。实施赴外劳务协作和校企合作,与19个城市31个区县开展劳务对接,与38个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向黔西南州、延边州统筹选派专技人才710人(黔西南州440人、延边州270人)。组织教职工赴黔西南、延边和库车等开展技能扶贫协作专题讲座和师资培训。
4.举办2020“金秋十月”甬舟合作大型招聘会。举办2020年3315计划企业家培训——合肥访学活动。组织参加2020中国(浙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组织我市20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机构参展。在全市举办55场招聘会,共服务企业3310家次,推出岗位7806个。先后赴江西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等举办5场“我选宁波、我才甬现”赴外招聘会,88家企业推出需求岗位638个,需求人数4839个。
5.截至9月底,全市阶段性减免27.19万家企业社保费154.6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16.33亿元、医疗保险28.54亿元、失业保险4.28亿元、工伤保险5.49亿元),为4160家企业缓缴社保费9.35亿元。我市养老保险户籍参保率99.04%(全省第二)。持续稳妥做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
6.持续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作。完成人社“智办”改革成果汇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省厅验收组实地验收。继续做好推进就业系统、社保系统、人事工资系统省集中相关工作。
7.完成五个区县(市)“无欠薪”考核验收整改上报工作。10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受理量2718件,调解成功率88.7%;全市仲裁机构受理案件1098件,涉及劳动者1185人,处理908件。
8.会同财政部门重新确定169多家涉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完成市属300多家事业单位2019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地见效。
9.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完善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制的通知》。拟定《宁波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初稿。
10.完成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等考务工作,涉及考生11226名。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举办2020年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讲座系列所有活动落地。
2.11月1日,举办全市人社系统窗口业务技能操作比武。
3.持续做好相关稳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地工作。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帮扶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双创周活动及创业大赛项目遴选。
4.按照省新时代工匠培育精神部署推进会要求,准备我市交流发言材料,并做好会议精神落实推进。
5.举办2020宁波留学人员秋季招聘会。举办人才路演对接洽谈会。赴哈尔滨、南昌等城市开展9场“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全国巡回招聘活动。
6.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继续推进社保、就业系统省集中有关工作。继续做好“甬易办”平台对接工作。
7.继续关注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情况。关注省厅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制订进度,谋划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制度统筹过渡方案及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上级政策,制定出台我市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定《冬季“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全市多部门开展冬季“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完成2020年度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编写。参加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培训和练兵比武。
9.持续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依托“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机制,继续推进与各地劳务对接工作,继续筹划举办校企合作网络对接会。组织我市20家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赴万州开展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