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及时成立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领导小组会议7次、全市人社系统视频会议4次,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研究落实人社部门自身疫情防控措施和社保减负、业务经办、网络招聘、医护人员关爱、劳动关系处理等支持政策。
2.针对疫情影响,创新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咨询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服务,公布市县两级人社部门177个服务电话,保证社保、就业等人社经办业务不停歇。
3.成立局复工用工工作协调组,对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和复工企业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上报2篇疫情防控期间用工情况调研报告;制定《“十省百城千县”务工人员来甬返岗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实施“十省百城千县”就业联系协作机制,牵头组织包车、包机和高铁专列等接护员工来甬返岗。截至2月24日10时,全市共计“宁波欢迎你”专列14列次和包车1221辆次、包机4架次,共计接返务工人员37164人。
4.针对疫情影响,及时调整各类招聘活动组织方式,将2月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全部调整为线上对接,2月底在宁波人才网及各区县(市)人才网免费举办线上招聘活动55场,推出超13万个就业需求。2月7日,首次全线上举办2020年宁波市青年就业暨第31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2月17日,有限开放招聘场所,按“分区、分时、分段”“不见面、不集聚、不接触”的原则,创新推动“不见面”求职服务。
5.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给予宁波市援助武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队、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团队(含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支援人员)、宁波市第一医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团队、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团队、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急救中心等6个单位和集体记功奖励。省内率先为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6.开展“百家机构助力疫情防控紧缺用工行动”,打造线上公益性“宁波市企业复工招募平台”,组织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入驻机构推出线上公益服务。
7.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制定咨询答复口径3份,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发布《坚定信心,携手同行 共同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致广大致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倡议书》,做好政策解释和信息发布,引导企业、职工携手同心、共克时艰。
8.开展“党员冲一线,人社在行动”行动,选派50名机关干部和50名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火车站等地参与执勤,支援鼓楼和百丈街道的基层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二、3月份工作计划
1.牵头市复工企业用工保障小组工作,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落实促进复工返岗“五专机制”和“十大行动”,建立局领导带队对接重点劳务输出“十省”的联系机制,协调解决员工返甬和企业招才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做好包车、包机和高铁专列等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复工中人力社保各项工作,制定并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援企稳岗、招聘返岗、实习定岗、职业培训等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
3.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建强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选派200人参加各级驻企联企服务员队伍,对接企业开展“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员工返岗招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群众“不见面可办事”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等改革工作。
5.持续做好“十省百城千县”专项行动,精准排摸企业复工中员工返岗和人才招聘等面临的实际困难,做好员工复工返岗的服务工作。
6.根据疫情变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及区县(市)分市场继续做好“不见面求职”和线上服务,筹备实施现场招聘活动和赴外招聘对接。
7.出台《关于开展“春暖”行动 稳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部署开展“春暖”行动,深化“双爱”理念,持续做好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政策宣传工作,倡导广大企业、职工精心聚力、共克时艰。
8.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关心关爱援鄂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医务工作者,确保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各项待遇保障措施稳妥实施。
9.推进社保系统全省集中和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做好5个区县(市)做好“无欠薪”创建工作,做好省政府对我市2019年根治欠薪工作年度考核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根治欠薪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10.启动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活动和中国宁波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