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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的报告
  • 来源:局法规处
  • 发布时间:2020-03-3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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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要求报送和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去年以来,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注重加强法治人社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系统上下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更加自觉,透明责任、民主诚信、高效便民、清正廉洁的工作成效更加浓厚。2019年,我们根据上级部署和宁波实际,围绕稳促就业、社保惠民、人才集聚等方面研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24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社力量,其中仅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一项政策,就为企业返还社保费11.07亿元,惠及2.96万家次企业。我们狠抓欠薪治理,为1.48万劳动者追回工资1.55亿元,获评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A级,欠薪治理的“宁波解法”被央视深入报道。我们持续深化“双爱”活动,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8家企业和2个园区获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我们推进行风作风建设,窗口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的做法被人社部推广,在全国率先开展人社练兵比武活动,获人社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承办全国人社窗口技能比武省际邀请赛和总决赛,荣获全省人社比武第一名。我们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执法人员的持证人数和持证率名列全省前茅,人社法治知识竞赛获评省优秀组织奖,连年法治政府考核优秀,被评为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更加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高度重视规划部署。以《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年)》为统领,认真筹划部署年度法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人社领域的重大决策。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各项要求,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统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网站、法制教育基地、人力资源市场咨询岗、普法园地等普法阵地建设,深化人力社保“综合、执法、窗口、仲裁”四类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1次,开展处级干部及新任公务员宪法集中宣誓3批次,落实各类培训、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7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1万余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持证上岗,2019年底市本级持证人数达280名、持证率96.6%,创历史新高。三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将营商环境优化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检验,召开宁波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经验交流暨深化集体协商推进会、人社系统营商环境专题部署会,全力做好全省营商环境7项指标评估工作,牵头做好劳动力市场监管(一级指标)和人才流动活跃度(二级指标)的评估工作,努力补短板、减流程,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贡献人社力量。

    (二)优化运行机制,规范行政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推进源头法审、依法决策等25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治理效益。一是依法规范决策程序。制订出台《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内控制度,形成重大决策“10+1”程序规范。《2019年人社领域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作出,实施情况良好,黔西南州、延边州当年建档立卡在甬新增就业分别为2013人和195人,分别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79.8%和104%。二是积极推进源头法审。狠抓会前法审工作,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机关合同法审,2019年共审查125件、落实改进意见80余条。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聘用、管理制度,聘用2名工作人员为公职律师,组织律师参与各项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三是基层纠纷多元化解。加大劳动纠纷预防和源头治理,建立一站式劳动关系综合协调服务平台,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区县(市)联合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解机构、村(社区)调解小组及企业内部调解组织为依托的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9万件,仲裁结案率93.4%,调解成功率88%,60%的劳动纠纷在基层化解。

    (三)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执法的公平正义更加彰显。坚持改革增效便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效率和满意率。深化“两提三破四缩减”行动,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达100%,即时办理实现率88.8%,时限压缩比97.35%。经办业务“一窗改革”和“无差别全科受理”取得扎实成效,推出9个“一件事”经办服务,被誉为“听得懂、看得明、算得清”的好事。“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过程网上办改革”做法在全市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市委施惠芳秘书长的肯定。二是以“五个一”为抓手,全面构建“三项制度”责任机制。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落实一次专题研讨、一个工作班子、一项公示制度、一次培训部署、一次自查整改等工作要求,形成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适当、与司法机关衔接畅通、信息化同步跟进的良好态势。三是以“公平正义”为引领,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细则》,在全市企业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加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8家机构被人社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占全省一半。

    (四)细化责任落实,法治人社的监督检查更加有力。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担责、用权受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责任,推进法治人社各项工作终端落实。一是扎牢制度的“笼子”。根据法治政府、依法治市的目标考核责任,按照机构职能和工作分工,一一分解到各处室、单位,将责任细化到人、落实到底。以行政审批“两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逐一分解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建立一站式审批窗口和“柜员制”办理工作规程,执法责任和窗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织密监督的“网子”。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自我评查、集中培训、统一标准,2019年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市级十佳。认真做好“人大”“政协”“党代会”等建议提案办理,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年年被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顺利完成省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受到高度肯定。三是用好考核的“指挥棒”。加大法治政府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在2019年度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对市级机关(单位)赋予6分分值,对区县(市)赋予2分分值。建立考核信息系统,实现市级机关到各区县(市)、重点开发区域相关部门的纵向贯通,形成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统分结合的考评机制。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市人社系统在完善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并在全市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但对照标准严要求,在全面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人员配置和装备投入不足,执行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个别区县(市)存在依法规范执法和全过程记录的水平不够高,少数单位存在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和音像资料不全,等等。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治建设实操技能还不够精湛。少数同志系统学习掌握法治理论的要求跟不上新时期法治工作的需要,理论学习与业务法规还不能融会贯通。少数地方、单位统筹协调各项法治制度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在法治手段的综合运用上还存在缺陷。

    (二)行政执法办案信息还不够通畅。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不充分、信息化管理滞后,导致少数区县(市)人社部门存在用人单位名录库信息不全、事中执法公开执行不到位现象。与司法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少数区县(市)人社局因案件取证不到位或证据有效性不够,被公安司法退回补充调查的情况也有发生。

    (三)普法形式拓展工作还不够深入。普法责任体系还需进一步精准分工,学法普法的广度、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对用人单位的普法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缺少鲜活的面对面普法互动手段。普法阵地建设面临新挑战,12333全部划归12345以后,人社+普法的双普基地建设还需要在传统实体和新兴传媒两个方面得到强化。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认真学法,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宪法学习,集中组织处宪法宣誓活动。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带领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学法11次,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要求全系统抓好贯彻落实。注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抓好基金安全、考试安全、校园安全、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常态组织查隐患、防风险、堵漏洞,有效确保了系统各项工作安全运行。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带头领证、实行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法治人社制度体系不断完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遵规守纪,严格自律。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班子同事的意见建议,并善于有效集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党忠诚、襟怀坦白、为人正直、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六个严禁”和市委“20条措施”等要求,时时注重小节,处处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品格。坚持清白做人、廉洁为官,对于涉及敏感事项,坚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办理,做到坚决不打招呼、托人情,时刻警惕“四风”问题。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驻部纪检组和群众监督。下基层调研按规定用工作餐,坚决不收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从严控制出国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5月随组织部钟关华部长赴香港招才,11月带队赴德国和克罗地亚开展人才对接合作,均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三)清醒坚定,纯洁三圈。始终牢记党员干部要求和廉洁纪律规定,注重家教、家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遵守生活纪律和社会公德,生活朴实,家庭和睦,不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不存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车辆等情况。坚持亲清政商关系,不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旅游、宴请的情况。坚持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关系,团结同志、关心同事,全年开展交心谈心50多人次,召开青年干部、妇女同志、军转干部、基层普通职工代表等不同层次的干部座谈会13次、座谈256人,并尽可能关心解决改善困难和问题。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纯洁。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是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法治人社2017-2020年规划、“七五”普法任务的总结验收之年,从国家到省市都要进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督查检查和考核验收,法治人社各项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一)强化运行职能,全面实现依法治权。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职能,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合法性审查机制,使每一项重大决策、重大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都符合法律的要求。修订完善局依法行政制度,梳理汇编成册,督促各地人社部门、各处室、单位学习贯彻和对照执行。

    (二)强化依法规范,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以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窗口经办队伍、工伤认定队伍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为重点,围绕政策业务和实际操作,开展专题培训。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全面实现“双随机”掌上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减小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三)强化阵地建设,全面提升宣传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普法,精准推送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先进典型。启动人社普法阵地建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打造宣传法律知识和人社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

    (四)强化依法办案,全面履行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处置行政争议工作制度,配合做好市行政复议局的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争议案件的案前、案中调解和解,减少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加强与复议局、人民法院的沟通,组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窗口经办队伍、工伤认定队伍分期分批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规范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专业服务标准,拓展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特此报告。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