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等目录,拟订定点协议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制度执行、经办工作实施情况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监督指导。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吴海存
联系电话:0574-8918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