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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主管部门复核、专家审核,魏巍等133人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从8月7日起到8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政编码:315040
举报电话:89298091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