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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经审核,现将市本级第四季度项目制培训、公共实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通信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 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9298084
项目制培训补贴名单.xlsx
创业实训(网创)补贴名单.xls
公共实训补贴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