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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你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思路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的情况及2022年法治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的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法治人社制度建设,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系统上下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更加自觉,透明责任、民主诚信、高效便民、清正廉洁的工作成效更加突出。5月24日,李克强总理考察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并对就业工作予以肯定,指出“宁波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政策值得好好总结”,相关经验被国家发改委全国推广。10月14日-16日,我市受邀参加在吉林长春举行的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人社部点名向全国介绍宁波大学生就业创业先进经验。先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123”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被省委网信办评为2021年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网络安全优秀案例。法治政府考核连年优秀,被授予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责任担当更加自觉。一是高度重视规划部署。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工作,认真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实施“十四五”人社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工作的重大举措和人社领域的重大决策。全市人社系统1至10月共发生行政争议案件127件,同比下降3.8%(其中市本级10件、同比下降23%),无贩诉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统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人社+普法”双普基地等普法阵地建设,组织局中心组学法6次,市本级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达225名、持证率100%,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三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463件,没有1件违反公平竞争规定;专题部署宁波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人社系统营商环境工作,全力做好全省营商环境7项指标评估工作。
(二)强化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示范城市成功创建。一是系统谋划开新局。在全市人社系统制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27项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及相关信用宣传工作。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助推宁波成功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二是多管齐下出新招。即时处理信息异议,加强市、区(县)联动,明确问题责任,当天解决劳动者就业、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7件;多渠道多方法,不辞劳苦、不厌其烦地与省厅汇报、沟通,及时补正相关信息,严格落实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强化信用宣传,首次发布《宁波市劳动关系诚信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助力信用宁波宣传片“安薪在甬”拍摄。积极开展主题创建,宁波市有8家人力资源机构被人社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占全省一半。三是依法惩戒塑新生。我市共对364680户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了评价,其中A级253355 户,B级111167户,C级116户。同时将37家欠薪黑名单信息报送至省市信用中心,在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方面开展联合惩戒,促使企业重塑自我、焕发新生。
(三)优化运行机制,规范行政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一是依法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内控制度,形成重大决策“10+1”程序规范,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细则等政策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作出,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19%低位运行。二是积极推进源头法审。分解落实年度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全面贯彻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常态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01件。狠抓会前法审工作,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机关合同法审,累计审查49件、落实改进意见30余条。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聘用、管理制度,聘用2名工作人员为公职律师,组织律师参与各项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三是基层纠纷多元化解。加大劳动纠纷预防和源头治理,健全乡镇(街道)“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仲裁结案率87.3%,调解成功率87.2%,网络办案率39.9%。
(四)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执法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一是全面提升数字化便民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人社数字化改革,打造人社“智配直享”、引才用工服务平台、居民服务“一卡通”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改造升级工作体制、模式、流程,不断推进人力社保便民化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构建“三项制度”责任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三项制度”建设,落实专题研讨、工作班子、公示制度、培训部署、自查整改等“五个一”工作要求,形成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适当、与司法机关衔接畅通、信息化同步跟进的良好态势,在2020年全省人社系统自查互评中受到省厅的高度肯定。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细则》,在全市企业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加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1月5日,全市处理各类工资纠纷2654件,为1.42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997亿元;全年实施行政处罚(含行政处理决定)250件,立案查处的欠薪案件数174件,涉及劳动者人数5228人,涉及金额6538万元。
(五)细化责任落实,法治人社的监督检查更加有力。一是扎牢制度的“笼子”。分解法治宁波、法治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将责任细化到处室单位和人员。以行政审批“两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建立一站式审批窗口和“柜员制”办理工作规程,执法责任和窗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织密监督的“网子”。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自我评查、集中培训、统一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连年被评为市级十佳。认真做好“人大”“政协”等建议提案办理,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年年被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三是用好考核的“指挥棒”。加大法治政府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在2019-2021年度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对市级机关(单位)赋予6分分值,对区县(市)赋予2分分值,形成了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统分结合的考评机制。
三、2022年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着力制度建设,科学化决策利长远。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研究制定并启动“八五”普法和法治人社五年规划。以行政执法责任制等20余项法治制度为抓手,加强重大决策的科学化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评价机制。
(二)着力法治效能,数字化建设扬优势。大力开展政务公开、网络和手机多媒体宣传,“人社+普法”双普基地和技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监察执法、窗口经办、人事考试、人才服务、争议仲裁、人力资源培训等六大普法业务送法十进活动。深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便民服务举措,大力推行“掌上仲裁”、“智慧监察”。
(三)着力法治创新,综合化治理稳预期。高标准推进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开展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宣传、信用承诺、修复、预警工作,实施无欠薪治理及欠薪黑名单管理。落实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要求,协调执法职能部门、复议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特此报告。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毛成章,联系电话:89298085,134860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