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市委彭书记指示精神和要求,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2021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2.做好2021年市领导春节慰问专家工作,发放专家慰问金。
3.牵头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增补成员单位通知和2021年稳就业工作任务分解,部署实施全年稳就业工作。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岗交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企业低息贷款等10项政策保障我市企业用工。
4.组织“宁波欢迎您”返岗专列,“点对点”保障员工返甬就业,共计3049人;其中2月21日自安徽始发的G7669次列车为长三角首趟包专列形式的返岗专列,保障825人抵甬。开展“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市县联动派出30支小分队共计100余人次前往安徽、四川等11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开展劳务对接和招聘工作。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80人次,“零就业家庭”保持为零。至2021年1月底,城镇新增就业1667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亿元,同比增加24%。
5.举办“与宁波·共成长”宁波市新春万企引才月暨第三十二届高校毕业生云端供需洽谈会活动,2021年首场高端人才招聘活动——“在浙里·甬抱你”高层次人才云端招聘(第一季)和第三十二届高校毕业生云端供需洽谈会。
6.推进社保系统省集中工作,做好停机切换准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军转慰问金等各类专项待遇。新增实体社保卡2.92万张,新签发电子社保卡35.12万张,实现凭电子社保卡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宁波办理”自助服务一体机上办理各类政务事项。截止1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分别达488.0万人、110.2万人和420.7万人。
7.开展慰问部分留甬过年农民工活动,做好相关留甬过年农民工的服务保障工作,有效妥善处置欠薪问题有关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3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修改完善《2021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2.组织召开全市人社工作会议、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3.做好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依托“十省百市千县”劳务协作机制,市县联动积极开展与对口地区劳务协作工作。
4.继续开展好“与宁波·共成长”宁波市新春万企引才月各项活动。3月12日,举办“在浙里·甬抱你”2021宁波高层次人才云端招聘活动—宁波外贸名企专场云聘会。举办“我选宁波·我才甬现”系列招聘活动。
5.做好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发布社保系统停机公告,3月15日停机,4月8日完成省系统切换。推进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景区、入园入馆等领域应用工作。
6.根据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核定办法,启动2020年度公立医院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7.做好2021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公安院校生面试(3月14日、15日)组织实施工作,并配合做好国考面试(3月下旬)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