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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社保中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政办笺〔2019〕282号)、市政府办公厅《做好2021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中心研究决定,拟予近期组织社保中心和培训中心联合开展2021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大厦及食堂发生消防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人员,做到有备无患,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二、工作要求
1. 2021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由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部承办,各处室须全力配合支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 培训和演练大部分内容为实操技能训练,训练内容强度较大,且与水火近距离接触,参加人员注意穿戴,防止摔伤、烫伤、烧伤等伤害事故发生,建议随带替换衣物。
3. 参训人员按时参加线下培训,在4月底前完成线上培训内容,线上培训的平台为宁波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网。
三、培训和演练实施计划安排
时间 | 培训演练内容 | 地点 |
4月底前 | 《人身伤害救助》、《初起火灾扑救》、《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疫与个人防护》 | 线上培训 |
3月9日下午 | 主题讲座:办公大楼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 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13楼会议室 |
4月下旬上午 | 实操技能训练: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 消防安全技能 江北基地 |
4月下旬下午 | 现场演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疏散与火场自救 | |
5月上旬 | 现场模拟演练:新冠疫情的常态化防疫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 人才大厦 和劳动保障大厦 |
四、培训及演练人员
培训及演练由社保大厦义务消防员及楼层疏散引导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详见附件)。
附件:宁波市社保大厦义务消防员及楼层疏散引导员名单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宁波市社保大厦义务消防员及楼层疏散
引导员名单
一楼: 吴 昊、周炬炬
二楼: 俞 安、周艳红
三楼: 赵大林、陆桑榆
四楼: 孙 辉、王发全
五楼: 王贵成、王景光
六楼: 刘 达、邬佳丽
七楼: 林扬捷、李 明
八楼: 张 瑜、丁丛磊
九楼: 蒋磊斌、吴 桂
十楼: 朱立红、张 巍、高佩蓉
十一楼: 李 陈、毕海云
十二楼: 陈金玉、王 奕、关 煜
十三楼: 袁 红、毛旭梅
安 保: 严伟刚、陈国虎
配电间: 郭起怀、魏耀臻
大 厅: 陈卫明、陈永华
窗 口: 冯 琦、王爱敏
食 堂: 薛 赳、徐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