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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使命担当,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六争攻坚、争先进位”主线,突出“争先、创优、进位”导向,聚焦“4+人社”目标,扎实做好保民生、强发展、促稳定各项工作,争做新时代人社先锋,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确保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开好局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实施“数字赋能”计划,持续提升智治水平
(一)构建数据大脑体系。聚焦人社核心业务,全力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城市大脑”人社数据仓,建设人社一体协同应用系统,把数字化贯穿到人社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打造“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掌上治理”的“数字人社”。
(二)构建应用场景体系。加强社保卡应用拓展,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交通出行优惠享受、文化旅游进园入馆等功能,努力实现民生服务领域“一网通办、一卡(码)通行”。加强数据集成和流程再造,建设宁波“人才码”应用,建设数字就业应用,推进智慧技能一体化应用,迭代职业能力一体化应用,开展人才创业创新全周期“一件事”改革,推动构建人社全领域全周期服务体系。
(三)构建人社治理体系。依托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和数字政府平台,全面梳理人社核心业务,围绕人社重大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构建宁波人社个性化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场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打造宁波人社治理综合应用。
二、深化“甬上乐业”品牌,持续稳定扩大就业
(四)统筹增强就业工作合力。发挥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就业优先”工作格局。举办“甬上乐业”—宁波就业创业服务交流大会,常态化举办各类余缺调剂招聘会,实现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和用工动态平衡。实施就业登记提质扩面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坚持“周会商、月分析、季通报、半年度研判”工作制度,建立市县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就业形势监测覆盖面和研判分析精准性。
(五)全力保障企业用工。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企业用工保障“十项举措”,深化“十省百城千县”机制,完善政校企合作机制,加强对口劳务协作、校企合作精准对接等活动,推广运用宁波市用工就业服务平台,有效缓解招工难问题,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六)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发挥“甬优桥”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实践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和分析,强化就业精准帮扶,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持续动态清零。
(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探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新模式,深化“四有”创业服务品牌创建,发布《公共就业信息数据采集、交换规范》宁波地方标准,推进基层服务标准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新增创业实体6万家,新增青年大学生创业者3000人,新建100家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
三、深化“我才甬现”品牌,持续集聚人才智力
(八)拓宽渠道抢人才。精心组织“高洽会”“留创行”等年度重大引才活动,全年组织线上线下人才招聘宣讲活动100场次以上。实施青年才俊“弄潮行动”、优秀学子“汇流行动”,升级青年人才政策,推广创新线上引才、直播带岗等引才新模式,做大做强智慧招聘平台。深度融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建设,利用全球引才网络平台线上引才渠道,推进高端人才集聚,力争全年新增就业大学生20万名。
(九)激发市场用人才。全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大会,办好第七届中国(宁波)人力资源创新创业大赛,增强全国影响力。强化“一核驱动多团组联动”园区布局,探索建设国家级产业园产业展示区。出台新一轮行业扶持政策,鼓励机构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工作,支持机构承办各类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引导机构发展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大力推进灵活用工平台建设。强化行业党建,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党委。
(十)优化生态留人才。探索推进专家服务长三角一体化,聚焦重点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三服务”,健全复审复查制度。发挥宁波市博士后联谊会、宁波市博士后工作联盟作用,不断扩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规模,力争全年新增设站35家以上。实施新一轮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60人以上。持续优化海外人才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及专家服务团队,持续提升宁波引才软实力。
四、实施“社保惠民”计划,持续完善社保体系
(十一)做好政策过渡。全面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政策平稳落地,顺利完成社保信息系统省集中工作,确保省系统和经办工作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稳慎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各类待遇。推进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启动谋划全国统筹有关工作。
(十二)推进社保扩面。深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分类施策开展扩面工作,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在97%以上。继续做好低保人员、残疾人员等群体“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探索灵活就业流动人口参保工作。积极探索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十三)提升风控水平。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警机制,在省统筹制度下探索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多渠道筹集充实社保风险资金的制度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社保基金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加强社保基金违规问题处置和资金追缴,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构建社保风控地图,打造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安全防线。
五、打响“甬上工匠”品牌,持续打造技能高地
(十四)扩大技能培训的广度。全面启动实施宁波市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的意见》。推进“技能宁波”行动,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等8个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确保全年完成18万人次技能提升任务,新增高技能人才5万人,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
(十五)拓展技能提升的维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组建“工匠大师联盟”,实施“百师千企育高徒”培养行动,不断创新拓展技能人才晋升途径。着力推进宁波技师学院扩建(迁建)项目。
(十六)提升崇尚工匠的热度。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第一届宁波技能大赛暨“乡村振兴”技能大赛。设立“宁波工匠”活动月和“职业技能体验日”,搭建技能展示交流平台,集中开展技能竞赛、技能体验、政策宣传等系列活动,形成尊崇工匠的社会风气。
六、实施“改革增效”计划,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十七)全面改革绩效考评体系。以“六争攻坚、争先进位”为主题,以“争先、创优、进位”为导向,以“状态+变化”的进位制考评为主要方式,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全面创新和重构全市绩效考评体系。
(十八)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稳妥做好原市里执行的“不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人员向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过渡,激发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体系,细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办法,打造“阳光招聘”品牌,提升事业单位聚才、引才实效。
(十九)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X项目”,指导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做好消防员工资制度平稳实施。配套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工资政策,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七、深化“宁波无欠薪”品牌,持续维护和谐稳定
(二十)压实“促和谐”基石。推进企业及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项活动,培育选树一批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暨双爱活动先进企业、组织和个人,以及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和个人。深入实施“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体检,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加强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劳动纠纷化解能力。
(二十一)巩固“无欠薪”成果。健全欠薪治理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工资支付动态监管,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力度和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劳动纠纷治理一体化经办平台”“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保持欠薪治理高压态势。
(二十二)强化“化矛盾”举措。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做好重要时点信访保障工作。推进移动微仲裁应用,不断提升仲裁工作水平,实现全年调解成功率80%、仲裁结案率92%、仲裁终结率86%、网络办案率22%。
(二十三)提升“讲法治”水平。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着重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定期统计分析行政争议案件,防范法律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八、实施“服务提质”计划,持续优化系统行风
(二十四)提升服务能力。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人社“无感”智办改革、政务服务2.0平台应用,实现人社业务全流程“网办、掌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无证件人社”建设,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体验。
(二十五)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改革突破争先、服务提质争先、风险防控争先、党建引领争先,开展人社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工作评选活动,着力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人社领域新成果。举办全市系统窗口业务技能操作比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练兵比武活动,以业务竞赛为抓手,优化窗口服务品质。组队参加区域赛、总决赛。深入开展“进窗口、察民情、强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常态开展作风效能督查检查,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再上台阶。
(二十六)健全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和“四送四助”活动,健全乡镇街道人社“三服务”联系点工作机制,完善局级领导对应联系服务区县工作机制,进一步配强局级服务队伍,运用“三层四步五落实”工作法第一时间帮助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实际困难。深入实施人社走进基层联心行动、帮扶企业贴心行动、服务群众暖心行动,着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九、实施“铁军培育”计划,持续提高队伍素质
(二十七)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干部中年轻干部占比稳定在15%以上的要求,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切实把政治过硬、勇于担重、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选出来。突出40周岁以下的正处长级干部和35周岁以下副处长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进一步优化人社干部队伍结构。
(二十八)坚持严管厚爱。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提醒函询诫勉、信访投诉举报调查等规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动态掌握干部实际表现。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人文关怀,凝聚人社干部干事创业的广泛合力。
(二十九)深化“清廉五进”。升级健全“廉情指数”评价体系,对“机关、基层、平台、窗口、考场”等五大领域存在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相关措施办法,推动“清廉”融入人社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规范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
十、实施“党建增强”计划,持续强化政治属性
(三十)加强政治引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争做新时代人社先锋”活动。严格落实《市人社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完善责任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落实“十要十不”工作规范。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三十一)加强模范争创。持续擦亮“美丽情怀、品质人社”党建品牌,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打造,增强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创建,争当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机关标兵单位。深入开展“模范党支部”创建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十二)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发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规划的有效实施引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