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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区2020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未确认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 来源: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发布时间:2021-05-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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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现就市区2020年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未确认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养老待遇领取人员通过信息比对、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确认方式,全市需要资格认证人员217.67万名,但仍有1321名未通过资格确认,占认证总数的0.061%,其中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养老待遇人员324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未通过资格确认,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从2021年6月起将对未确认人员的养老待遇予以暂停发放。

    二、养老待遇暂停发放后,确已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由其亲属及时办理待遇清算手续;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请及时联系养老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变更手续,恢复和补发相应待遇。咨询电话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公告查询-便民信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栏目。

    三、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不便,请各类待遇领取人员尤其是异地居住人员在每年12月15日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浙里办”APP办理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公告查询-更多-社会保险”栏目下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问答》。

    特此通告。

     

    附件:宁波市区2020年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未确认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