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叶俊士 | 男 | 1989年11月 |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专门史)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无 | 宁波博物院,2018年9月,公开招聘 | 宁波博物院 | 专技未定级 | 2010年7月 | 宁波财经学院 | 专技十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12日起至1月1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52286,联系人:余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