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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10-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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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

    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宋金秀

    1974.11

    安徽省池州师范专科学校英语教育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英语教育(自考)

    本科

    学士

    2008.11

    中学一级

    1998.9毕业分配至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万桥初中

    马鞍山市外国语学校

    专技九级

    2019 .11

    宁波财经学院

    专技岗

    未定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24日起至10月2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805228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