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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你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思路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社局2022年法治人社建设的情况及明年法治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人社建设的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市人社局法治人社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宁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立法、普法、执法及其监督的制度化、科学化、数字化、模板化、综合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突出做好稳就业惠民生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稳进提质提供坚强保障。截至9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01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1.78%;新引进大学生16万、博士后200人,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第八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新增技能人才10万(其中高技能4.28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24.3万,城乡居保99.5万,工伤保险456万。“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入选省共富第二批试点,获省改革突破奖,相关做法在全省共富推进大会上作交流发言,被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全国首创“灵活保”专属普惠保险,被评为全市共富最佳实践案例。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服务活动249次,播报法治家园以案释法10件、法治时空1件。本局219名执法人员连年100%持证上岗,2022年宁波市政务公开指数位列49个市级部门第一名,行政处罚案卷和法治政府考核连年优秀,持续保持宁波市文明机关、浙江省清廉机关、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浙江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A级单位的荣誉称号。
二、2022年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机制建设,制度化创建固根基。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遵照宁波市域治理“政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强基、德治教化、智治高效”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心组学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和行政诉讼100%局领导出庭应诉的规定。二是加强“八五”普法和法治人社的规划部署。根据人社部和省市普法规划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计划,分解落实法治人社年度重点任务和考核责任,规范引领全市人社系统的法治建设,积极申报“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以行政执法责任制等30余项法治制度为抓手,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法律依据,构建“规范要求在前、违规惩处在后”的责任体系。自觉接受市委巡察、驻部纪检监察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配合完成各项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法治保障,科学化决策利长远。一是加强重大决策的科学化管理。遵照国家省市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定,制定实施《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落实目录化管理、法审、风险评估、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完善2名法律顾问和2名公职律师履职、评价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动态维护。开展《宁波市就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广泛参与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对《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等2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调研意见;大力宣传实施《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备配套政策;协同市司法局修改《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继续建议市人大废止《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清理现行市级代拟文件46件、局发文件358件,建议市政府失效废止3件代拟文件,发文宣布失效废止31件局发文件,严格法审和公平竞争审查,同步开展答记者问、图片、视频等多样化政策解读。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的依法推进。认真实施稳岗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与人才引进补贴等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就业民生和企业发展持续助力;为60多万家次企业“免申即享”超25亿稳岗资金;落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5%回调至14%,预计全年减征17.3亿元;加大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和预测预警力度,实施“和谐同行”三年行动,为3241家企业提供用工体检,倡导共克时艰、民主协商的和谐劳资关系;畅通监察、仲裁、信访渠道,大力推行“掌上仲裁”、“智慧监察”。
(三)强化现代传媒,数字化普法提效能。一是加强三大普法阵地建设。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月,组织人社干部宣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着力提升普法的社会化程度,依托局网站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推进政务公开、网络和手机多媒体宣传;依托“人社+普法”双普基地智慧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推进远程传送和面对面普法协同发展;依托技校法制教育基地数字化平台,推进青少年法治素质教育。二是加强六大普法业务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推进监察执法、窗口经办、人事考试、人才服务、争议仲裁、人力资源培训等六大普法业务建设,充分利用业务网络、微信、APP普法平台,开展政策速递、现场答疑、法治信息、以案释法、法治专列专车专窗等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普法送法十进建设。广泛采用普法宣传员、趣味普法、法治大篷车、普法帮扶、法治讲座、宣传册、口袋书等多样化方法,将人力社保政策法规送进机关、进事业、进高校、进企业、进工地、进乡镇、进社区、进军营、进边区,创新推出“你点我讲”上门服务5期,“周周说社保”宣传微视频8期。
(四)强化创新服务,模板化执法扬优势。一是加强执法创新,推进教科书式监察执法。编制《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册》,注重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统一全大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深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监察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便民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据共享,让政务服务2.0达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的高效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加强专家库建设,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健全处级干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主体的专家库建设,以重大法审的高标准严要求,促使执法行为呈现自我提升的良好态势;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为重点,同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实施。
(五)强化基层基础,综合化治理稳预期。一是加强基层治理,健全维稳调处机制。以纠纷源头治理为重点,大力践行“枫桥经验”,高标准推进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截至9月底,仲裁结案率86.2%,调解成功率85.2%,网络办案率43.8%。省市信访交办积案70件全部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加强处理合力,健全应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绿色治欠”除险保安等系列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为2.58万人追回工资报酬1.96亿元。落实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要求,协调执法职能部门、复议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三是加强信用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实施无欠薪治理及欠薪黑名单管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落实系统内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推选、宣传工作,倡导行业信用自律建设,结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进行分类监管。
三、2023年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大力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解落实省第十五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化、数字化改革,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宁波人社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教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制度建设。围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扎实推进人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国家和省市立法调研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法审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协调推进局重大决策《宁波市“青苗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依法作出,促使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率100%完成。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高质量推进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大力开展“就业优先、人才赋能、数字增效、社保惠民、和谐稳定等五大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企业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功能,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确保我市在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继续取得A级。狠抓案卷评查,根据取证规则统一复印件核对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案水平。
(四)努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高标准做好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机关合同的法制审核。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大对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配合做好复议和审判活动。强化行政争议案件统计分析,不定期举办行政争议案例研讨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研究法律风险,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效能。
特此报告。
(联系人:毛成章,联系电话:89298085)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