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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11-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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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宋明

    1976.12

    华南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教授

    2013.08

    公开招聘

    2008.11

    绍兴文理学院

    专技三级

    2019.06

    宁波工程学院

    专技


    李瑞华

    1981.03

    信阳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本科

    中学二级

    2005.11

    公开招聘

    2003.08

    绍兴文理学院

    八级职员

    2019.07

    宁波工程学院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23日起至11月29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10980,联系人:祁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