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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12-1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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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
  •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6月10日)规定的程序,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职称及执业资格

    和取得时间

    备注

    1

    管理岗位1

    宣梦超

    1997.03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

    大学

    法学学士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2020.09


    2

    管理岗位1

    叶锦霞

    1997.02

    浙江工商大学

    民商法学专业

    研究生

    法学硕士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2020.03

    大学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3

    管理岗位1

    施黄颖

    1998.01

    宁波大学

    法学专业

    大学

    法学学士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2020.09


    4

    管理岗位1

    郑佳雯

    1999.12

    宁波大学

    法学专业

    大学

    法学学士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2022.08


    5

    管理岗位1

    黄赛丽

    1992.03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法学专业

    大学

    法学学士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2017.02


    6

    管理岗位2

    潘佳益

    1995.01

    浙江工商大学

    会计学专业

    大学

    管理学学士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021.09

    有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12月15日起至2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009313,联系人:赵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