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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2号)要求,我局组成评估专家组4月8日对宁波第三技工学校设立进行审核评估,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拟同意设立宁波第三技工学校,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11日起到2022年4月17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处室:局行政审批处,联系人:崔晓芸,受理电话:83865512;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严国章,受理电话:89298046。
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地址: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9298046
邮箱:2583648378@qq.com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