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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课堂:工伤保险知识你知道多少?
来源:工伤保险处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18 11:22     阅读次数: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有哪些规定?

答:停工留薪期:是指受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享受有关工伤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最长不超过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