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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乐业新风倡树行动执行单位的公告
来源: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19 15:34     阅读次数:


为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关于就业创业的讨论热潮,进一步丰富宁波就业创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宣传一批就业创业典型,传播积极向上口号标语,引导各类群体树立良好观念,擦亮“甬上乐业”“就在宁波”金名片,拟以“潮起东海、业创甬城”为主题,开展乐业新风倡树行动。现向社会征集执行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

乐业新风倡树行动执行。

二、服务内容

根据《乐业新风倡树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标识征集、典型宣传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策划甬上乐业LOGO和就业创业口号标语征集、集中宣传等细化方案。

2.做好标识征集公告编制、网络投票等评审程序落实、典型宣传材料采写、多媒体平台发布、网络专题页面设计上线等相关工作。

3.提供其他经双方协商的服务。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熟悉本市就业政策、创业环境,对就业创业工作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3.具有完成相关工作的能力和类似案例;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信誉和诚信记录,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服务要求

1.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2.配备足以保障此项目执行的必要的工作人员;

3.有关宣传材料等发布前需提前反馈审核无误后执行;

4.及时做好其他需要的工作。

五、付费标准

本次活动投标金额限价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六、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方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必备材料

执行方案及经费预算。

(二)辅助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取原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4.与本活动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成功案例、团队成员等介绍。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评审确定

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与方案评审,择优确定评选活动执行单位。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兴宁东路228号市人力资源大厦B629室;

联系人:刘御斌;

联系电话:83867100。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