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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周雪燕 | 女 | 1979.01 | 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教育管理专业 | 研究生 硕士 | 高级教师,2018.09 | 1998.08孝闻街小学,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海曙中心小学 | 专技七级 | 2019.01 |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 专技七级 | 无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7日起至10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 0574—89183385,联系人: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