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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09-2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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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周雪燕

    1979.01

    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教育管理专业

    研究生

    硕士

    高级教师,2018.09

    1998.08孝闻街小学,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海曙中心小学

    专技七级

    2019.01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专技七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7日起至10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 0574—89183385,联系人: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