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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张岳才 | 男 | 1966.02 | 江西师范大学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 本科 | 助理研究员1999年12月 | 浙江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986.7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浙江大学 | 专技九级 | 2007.12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专技九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7日起至10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许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