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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 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张妍丹 | 女 | 1986.10 | 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护理学专业 | 大学 理学学士 | 主管护师 2015.08 | 宁波市第一医院 2008.08公开招聘 | 宁波市第一医院 | 专技九级 | 2018.06 | 宁波市人民 政府公报室 |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11日起至1月1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5071,联系人:傅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