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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1-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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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

    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张妍丹

    1986.10

    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护理学专业

    大学

    理学学士

    主管护师 2015.08

    宁波市第一医院 2008.08公开招聘

    宁波市第一医院

    专技九级

    2018.06

    宁波市人民

    政府公报室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11日起至1月1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5071,联系人:傅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