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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 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贺佳贝 | 女 | 1985.06 | 宁波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 | 大学 | 助理政工师, 2021年3月 | 宁波市计划生育培训中心,2006年8月,公开招聘 |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 专技十二级 | 2021.3 | 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九级职员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16日起至1月20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574-89382655,联系人:吕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