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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系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主要承担智慧城市、大数据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前沿理论、法规政策、建设方案和实践对策的研究工作;承担智慧城市、大数据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发展评价评估等工作;开展智慧城市、大数据相关领域研究合作交流活动;承担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秘书联络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 资格条件 |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 | 研究 人员 | 专业 技术 | 1 | 从事 研究工作 | 研究生阶段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 面向 全国 | 1.已取得学历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 |
备注: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9:00起至2023年2月15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j.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至ningbozy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送邮件后,请务必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联系人:梅老师;电话:0574-89188465。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公布,同时将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宁波报业大厦A座南楼3层。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定于3月25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可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4099。
附件: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