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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7月12日)要求的规定程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研拟聘用以下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1 | 财务管理岗位 | 杨乐乐 | 女 | 1997.05 | 会计 | 硕士研究生 | 2023年应届毕业生 |
2 |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 张宏悦 | 女 | 1994.08 | 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共正式党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许琼波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嫣。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