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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甬编办函〔2023〕98号),原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重新组建成立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宁波市继续教育院牌子。主要负责人力资源产业促进服务;负责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指导服务,提供档案管理和公共人事服务;参与人力资源政策调研、规划工作,承担人才政策相关服务;负责市域内政策性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命题评价服务;负责公务员培训、事业单位培训及人事管理服务;负责专技人员和技能人才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指导服务;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以及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电话
首问责任制电话:87116137;
人才政策咨询:87183315;
档案管理服务:87115546;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83867575;
技能人才继续教育:83867532;
在职研究生咨询:87117241。
二、办公地点
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7楼。
特此公告。
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