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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额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被誉为“宁波商帮的摇篮”,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现为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宁波市文明校园、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宁波市的主城区,交通便捷。下设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与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有33个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群、1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双师基地。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
百年来,学校秉承“厚德、进业、明智、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促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爱国爱校、矢志不渝的教育情怀;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追求;尊师重教、师生为本的办学宗旨”的工商精神为引领,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诚邀海内外英才携手共进。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骨干教师 | 教师专技 | 3 | 1.承担专业教学,专业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2.承担竞赛指导、教学改革、教科研等相关工作 | 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机械类、力学类、能源动力类、旅游类、设计类、建筑类、土木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 | 面向 全国 | 1.具有专业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或浙江工匠等同等级别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
注: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②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③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认定本次招聘的专任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9日9:30。
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考试
骨干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分专业大类组织进行。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试讲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知识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及动手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在每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确定试讲对象(最多不超过3人,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符合人员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及试讲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试讲前,招聘单位将对试讲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
(3)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试讲准考证》。
3.试讲。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422413。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