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文件精神,下列个人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联系电话:0574-89583248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市统筹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公示名单
市统筹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公示 (2023.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