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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12-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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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穆佩琼

    1993.07

    华东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研究生管理学硕士

    会计  (初级)

    2014.12

    奉化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9.07   公开招聘

    奉化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十二级

    2020.10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十二级

    金宵剑

    1992.11

    浙江财经大学区域经济学   专业

    研究生经济学 硕士

    注册会计师

    2019.12

    宁波国家高新区事业人事管理服务中心

    2020.06

    公开招聘

    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 中心

    九级职员

    2021.06

    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九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2月5日起至12月1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2854,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