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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2-0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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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和宁波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现将拟公开选聘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徐海伦

    1993.01

    浙江大学

    新闻与传播

    研究生

    新闻与传播硕士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方向)

    2021.10

    2017.07

    公开招聘

    江北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九级职员

    2018.07

    宁波市接待服务中心

    专技十二级 

    1.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月1日起至2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  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机关纪委、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3390、89183527。

    3. 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接待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