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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2-1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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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俞浩奇

    1969.02

    杭州大学

    中国革命史专业

    大学学士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鄞县工作站工作1990.08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宁波外事学校

    五级职员

    2020.01

    宁波技工学校(宁波技师学院)

    五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月13日起至2月1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社保局组人处反映。联系电话:89298027 ,联系人:俞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