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2-14 08:45
  •     
  • 阅读次数: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赵琦兰

    1988年8月

    东北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

    研究实习员2014年12月

    蚌埠医学院2013年7月公开招聘

    蚌埠医学院

    八级职员

    2017年7月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八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月15日起至2月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和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  0574-88126425、88126410,联系人:关老师、孟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