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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扎实推进稳就业惠民生攻坚行动,统筹做好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工作,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筑牢民生之基。全国首创“灵活保”专属普惠保险,被评为全市共富最佳实践案例;“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入选省共富第二批试点,获省改革突破奖,相关做法在全省共富推进大会上作交流发言,获高兴夫副省长批示肯定,被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举办“高洽会”“留创行”等系列人才活动,打响“国聘行动-宁波专场”品牌,活动一周9次被央视《新闻联播》《中国新闻》《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等持续关注报道。宁波技师学院在校生蒋昕桦勇夺世界技能大赛金牌,实现宁波“世赛”金牌零的突破。
一、以稳促进,筑牢就业“基本盘”
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行动,多措并举维护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预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继续保持低位。
(一)稳固就业主力军。实施稳就业惠民生攻坚行动,全省率先制发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深化“两走三服务”助企纾困活动,快速落实社会保险“降、缓、返、补”政策,及时研究出台《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保用工促生产工作的通知》,助力企业保用工促生产。
(二)强化就业大格局。高质量举办“甬上乐业”—2022宁波就业创业大会。及时召开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大就业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暖心服务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131”就业服务,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0817人,就业率99.9%,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实施失业人员“一对一”就业精准服务,帮扶13.8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6000个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扩大就业增长极。全国首创“灵活保”专属保险,参保人数达15万人;建成线上“灵活就业在线”平台,打造70余家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升级“四有”创业服务品牌。
二、引育并举,做大人才“蓄水池”
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精准有效的人才政策与服务,引育并举壮大“第一资源”。
(一)引才举措创新突破。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创新举办“高洽会”“留创行”“毕洽会”等招才引才活动,打响“国聘行动-宁波专场”品牌;“暖心短信”和“奔甬而来的N个理由”受到全国网友热赞。高质量举办博士后“双百”供需对接、“领题攻关 共富助力”等活动,新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68家,连续4年省级以上新设站数居全省第一,招收博士后330人(含流动站)。
(二)人才环境优化提升。创新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友好城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政策赋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 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获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完成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首轮晋升工作。
(三)“技能宁波”品牌打响。大力推进新时代宁波工匠培育工程,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牵头“一老一小”照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三、提质扩面,织密民生“保障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保险提质扩面增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社保范围进一步扩大。稳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高校毕业生和稳定就业人员群体为重点推进扩面,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劳动者参保工作。
(二)待遇标准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八连调,惠及全市144.6万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330元/月,继续领跑全省。
(三)基金安全进一步夯实。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安全警示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体系,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四、闭环管理,除险保安“促和谐”
围绕化解人社领域风险矛盾,加强根治欠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有效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一)“和谐同行”成效明显。专题召开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暨“安薪在甬”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为近6000家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体检服务,出台《宁波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和谐基础持续巩固。
(二)除险保安维护稳定。深入开展“绿色治欠”除险保安等系列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创新制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做好人社领域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预警研判和化解处置。
(三)矛盾化解常抓不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等方式提升仲裁效能,仲裁结案率达到92%,调解成功率达到86.6%,网络办案率达到46.3%。
下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突出“争先、创优、进位”导向,以“‘红’扬人社·为民先锋”为目标,强化创新发展、全员争先、系统观念,着力打造“一城”——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一地”——职业技能人才集聚高地,大力实施“六大行动”,奋力推动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贡献人社力量。
一是实施就业优先行动。深化“甬上乐业”成效,深入推进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着力打造就业优先创新样板城市。
二是实施人才赋能行动。打造“奔‘甬’而来”招才品牌,探索实施“宁波亲家园”行动。深化人才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系列举措,举办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新一轮“甬江人才工程·领军拔尖项目”,升级专家服务办法。
三是实施技能提质行动。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新职业新工种人才培养,推进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高水平举办第二届宁波技能大赛,打造职业技能人才集聚高地,打响“技能宁波”品牌。
四是实施社保惠民行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按规定参保;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稳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和社会保险费“统模式”改革试点。落实养老金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五是实施和谐守护行动。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开展根治欠薪系列专项行动,打造欠薪治理宁波模式。加强数字化仲裁庭建设,打造调解仲裁服务新样板。探索基层人社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六是实施党建强基行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化“六带头六争当”学习实践、“两走三服务”活动,建强“宁波人社先锋青年队”,开展“人社暖心服务”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基层、群众、企业等急难愁盼。开展居民服务一卡通融合工作,逐步实现我市各类卡码融合;推进数字化改革与“一件事”集成改革贯通,推动业务经办更加智能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