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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4-1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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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人员交流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王敏珍

    1970.10

    吉林大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研究生

    教授

    2012.09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92.07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长春工程学院

    专技三级

    2019.01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专技三级

    张广新

    1968.08

    吉林大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研究生

    副研究员

    2019.01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88.07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长春工程学院

    管理五级

    2019.06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专技七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4月20日起至4月2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600501;0574—63712510,联系人:金老师,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