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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基本情况:宁波正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GWF5292,法定代表人:杨金凤,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79号208室。
现已查明,你(单位)拖欠裴志强工资4633元、拖欠毛俊德工资130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具体有:信用浙江网站宁波正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信息截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裴志强、毛俊德提供的工资清单、工作照片、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徐景来提供的考勤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于2022年11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人社罚决字〔2022〕第13号),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18日,你(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人社罚决字〔2022〕第13号),也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规定,本机关向你发出继续履行的催告书。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履行凭据送交本机关。
联系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社保大厦405
联系人:丁飞钧 单佐良 联系电话:83865312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