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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傅快50岁了,半年前从公司离职,一直未找到满意工作,所以暂时开网约车。最近听邻居说,从事灵活就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于是通过线上提交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为此,李师傅特地跑到当地就业部门委屈反应:“我已失业半年多了,开网约车收入也不稳定,就业困难,为什么就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工作人员在安抚李师傅同时,耐心向其解释: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1号)文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享受对象是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目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本市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且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和本市低保家庭中登记失业人员。李师傅虽是宁波户籍,失业登记也满半年,但年龄尚不符合条件,无法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所以不具备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格。
据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是我市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实现再就业的一项长期政策。根据规定,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每月450元标准享受补贴,享受期限除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该政策对我市持续保持就业局势平稳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累计发放3.06亿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5.8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