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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有关规定,经申请受理、审核联查,确定宁波市区2023年第一批拟新增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新增单位
(一)拟新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1.宁波明州东部康复医院
2.宁波市海曙区中医医院
(二)拟新增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宁波明州医院
二、公示时间
自2023年6月27日起至7月4日止,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举报受理部门: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865072、87307185(传真);联系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707室。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7日